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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北路集体户口在校学生办事指南

栏目:户籍办理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2704

户政业务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周三下午内部学习,窗口不接待)

上午8:00 11:30下午:14:00 17:00

  

户籍证明

1、未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的在校学生: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2、迁入中北校区集体户口的在校学生:

(1)学生用于应聘、考试、购房、结婚、驾照、公证、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境内事宜,需开具户籍证明的,请学生本人带好下列材料:

清晰有效的学生证(校园卡);

本人身份证;

本科生在教务处开具的中文版《在学证明》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开具的中文版《在学证明》

到长风新村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2学生用于办理护照、旅游类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事宜,本人持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普陀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渡河路1913号)。

(3)学生用于办理签证、入台证事宜,需开具户籍证明的,学生先在校园网上向院系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携带中英文版《在学证明》到保卫处户政科审核盖章,审核后学生本人带好身份证、校园卡和《在学证明》到长风新村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注:*1、非学生本人前往长风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的,代办人需提交代办户籍证明委托公证书*

2、开具户籍证明,中英文版《在学证明》需一事一份,并且注明中英文版《在学证明》的具体使用用途。

户籍证明有效期为30天,请根据实际使用时间办理,以免逾期失效。

    【长风派出所】地址:普陀区怒江路131100号   电话:22048487

  

挂失、补办身份证

1、同学本人持清晰有效的学生证(校园卡)到户政科填写《报失单》

2、本人持《报失单》、清晰有效的学生证(校园卡)到长风派出所补办身份证

3、交费满30天后凭《领证凭证》到学校户政科领取新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办理

1、同学本人持清晰有效的学生证(校园卡)到户政科填写《报失单》

2、报失后本人持《报失单》、清晰有效的学生证(校园卡)到长风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

  

落户学校集体户口后第一次换领身份证

1、同学持本人照片采集单(没有采集单的凭原身份证也可)到白玉路526号白玉派出所拍照(免费。请同学们务必拍照!)拍摄时间:周一至周六8:30-17:00

2、到长风派出所交费(交费即为办证受理)

3、交费满30天后同学本人持旧身份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受理、领取凭证》到户政科换领身份证。旧身份证丢失的请持所在院系出具《丢失证明》。不得代领!

  

公派出国同学在公派期间办理户籍证明

1、本人持身份证和《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复印件到保卫处户政科开具《情况说明》;

2、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保卫处开具的《情况说明》到长风新村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历届学生户籍证明办理须知

12005届以后(含2005届)毕业生:

持本人身份证到长风派出所办理

*学生户口已从学校迁出,开具户籍在校期间的户籍证明

21965-2004届毕业生:

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在户政科办理

31965届以前的毕业生:

1)到转入华师大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出证明

2)到华师大档案馆开具学籍证明(注明从哪里考入及毕业分配去向)

3)持以上两份材料和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

注: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毕业生个人办理户口迁出

1、本人至就业指导中心开具《户口迁移证打印申请单》

2、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打印申请单》、毕业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

  

退学同学户口迁出

1、同学本人持退学红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至保卫处户政科

2、户政科在复印件上签署“同意迁出”并盖章

3、同学持身份证和上述证件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

  

肄业同学户口迁出

1、同学本人持《肄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保卫处户政科

2、户政科在复印件上签署“同意迁出”并盖章

3、同学持身份证和上述证件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


来源:保卫处

链接:http://bwc.ecnu.edu.cn/dd/88/c10609a12224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