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质量,鼓励我校学工团队成员承担更多国家、省部级与上海市教委项目,从2018年起,原辅导员工作课题纳入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项目,作为专项任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申报,由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学工部组织实施。
现将2018年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我校现职学生思政工作者(含专兼职辅导员、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大学工”人员等)均可申报。
2. 申报人不能以已立项的校内或校外其他课题中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课题。受本课题立项资助后,不能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其他校内课题。近两年辅导员工作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项目类别、资助额度、结项条件
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一)重点课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现职副处级及以上学生思政工作者可以申报。重点课题资助5项,资助经费2万元/项。项目时间从2018年9月~2019年9月。立项时下拨一半经费,结题时拨付剩余经费。结项条件为申请到至少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或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或者在CSSCI刊物上至少发表2篇文章。
(二)一般课题
现职学生思政工作者(不限职称、职级)均可申报。一般课题资助10项,资助经费1万元/项。项目时间从2018年9月~2019年9月。立项时下拨一半经费,结题时拨付剩余经费。结项条件为申请到至少一项国家社科基金、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或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上海市教委或相应等级项目,或者在CSSCI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文章。
除上述结题条件外,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至少需要举办一次与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沙龙,并事先报备学工部。
在项目研究期限内未按照上述条件结题的申请者,将中止后续经费拨付。
三、申报办法
(一)申请人可以依据《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专项任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指南》(见附件1)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二)申请人按要求填写《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专项任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于8月31日(周五)前将电子材料报送至xgdw@admin.ecnu.edu.cn ,逾期不再受理。
(三)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学工党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并公布2018年度各类课题立项结果,下发课题立项通知书。
(四)联系人:李燕
附件1-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专项任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报指南.docx
附件2-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预研究专项任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请书.docx
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院
学生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