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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退回档案及暂留档案机要转递的通知

栏目:通知发布时间:2018-07-09浏览次数:3164

各相关同学:

毕业生档案转递后,有个别学生个人档案被退回学校,被退回的主要原因有:

一、档案接收单位不符合机要件收寄要求

档案接收单位必须符合机要件收寄要求,如国家、地方党政机关、县(团)级以上事业单位、国企、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或人才交流中心)、就业促进中心、人才市场等。

二、信息填写不规范

档案接收单位、地址填写不规范,或地址与名称不符。

三、户籍问题

非上海籍生源未落户上海的,档案去向填写为上海的人才托管单位,被单位拒收退回等。

收到机要退回档案后,学生档案室会对其进行整理,将档案转递信息更改为已被退回状态。同学们可以登录学工部网站查到本人的档案转递情况:

登录学工部网站:http://www.xsgzb.ecnu.edu.cn,在系统登录窗口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学生登录,在“档案转递信息一览”查询,如果档案退回会显示退回信息(如忘记密码,可请院系副书记或辅导员帮助在系统中初始化密码,初始密码为本人学号),如图1—图3所示:

  

1:系统登录


2:档案转递模块


3:个人档案转递情况

被退回档案再次要求转递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档案去向单位必须有机要件接收资格。

二、外地生源档案进上海人才托管机构必须要将上海户籍证明放进档案中。

三、与档案去向单位联系确认接收后方可申请寄出。

四、如档案转递去向与第一次不同,须到我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校就业中心)网站上重新填写,经校就业中心审核确认后,学生档案室方可根据相应转递信息再次转递学生档案。

暂留学校档案转递注意事项:

一、因落户上海等原因暂留档案室的毕业生档案,一旦具备转递条件,请毕业生同学主动联系辅导员或学生档案室办理相关转递事宜。

二、因缺少材料,补齐后,请在学生档案室暑期对外服务时间来办理转递事宜。

三、因单位未落实暂存,在落实单位后,请按“退回档案再次转递要求”条件,将相关材料交到学生档案室办理转递事宜。

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中山北路校区:地理馆102室,62232348

闵行 校 区:办公楼210室,54344862

  

学生工作部学生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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