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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2-07-06浏览次数:294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彰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特别是在上海疫情防控狙击战等急难险重关头的担当奉献、奋发作为,以优秀的成绩和昂扬的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办法》和《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专项奖设置方案》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专兼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职工,包括:学生辅导员,学部(书院、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教师(包括本科生书院导师、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相关职能部门员工。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在新冠疫情防控狙击战中勇于冲在一线,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善于探索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拓展工作途径、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3. 参评的专兼职辅导员需参加过2021-2022学年辅导员网上测评,且测评结果综合优秀率位列所在单位前50%

4. 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申报人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兼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申报人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三、评选程序

722日前,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所列评选条件排序推荐本单位12名参评人员。参评人员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院系级党组织公章后将电子版(PDF版)至学工部邮箱xgdw@admin.ecnu.edu.cn

8月中旬,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依据全面考察、注重实绩的原则,评选出2022年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不超过10),公示后报学校表彰奖励委员会审批。


联系人:李源源、李燕

联系电话:62232432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

202274


附: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单位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

职  务


现任职务/职级


从事学生思政工作起止年月


申报人类别

专兼职辅导员  □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职能部门人员   □ 其他

主要事迹

(不超过800字,凸显育人实效和工作方法)

(可附页)

























本人荣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情况

2021年以来)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指导学生集体荣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情况2021年以来)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院系级党组织或职能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校党委审批意见


注:本表请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