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彰我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在立德树人工作中,特别是在上海疫情防控狙击战等急难险重关头的担当奉献、奋发作为,以优秀的成绩和昂扬的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办法》和《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专项奖设置方案》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专兼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职工,包括:学生辅导员,学部(书院、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教师(包括本科生书院导师、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相关职能部门员工。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在新冠疫情防控狙击战中勇于冲在一线,拥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善于探索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拓展工作途径、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
3. 参评的专兼职辅导员需参加过2021-2022学年辅导员网上测评,且测评结果综合优秀率位列所在单位前50%。
4. 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申报人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兼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申报人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三、评选程序
7月22日前,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所列评选条件排序推荐本单位1~2名参评人员。参评人员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院系级党组织公章后将电子版(PDF版)至学工部邮箱xgdw@admin.ecnu.edu.cn。
8月中旬,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依据全面考察、注重实绩的原则,评选出2022年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不超过10名),公示后报学校表彰奖励委员会审批。
联系人:李源源、李燕
联系电话:62232432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7月4日
附: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 单位 | 出生年月 | ||||
专业技术 职 务 | 现任职务/职级 | 从事学生思政工作起止年月 | ||||
申报人类别 | □专兼职辅导员 □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职能部门人员 □ 其他 | |||||
主要事迹 (不超过800字,凸显育人实效和工作方法) | (可附页) | |||||
本人荣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情况 (2021年以来)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备注 | ||
指导学生集体荣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情况(2021年以来) | 获奖名称 | 获奖时间 | 授予单位 | 备注 | ||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院系级党组织或职能部门(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校党委审批意见 |
注:本表请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