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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优秀服务奖评选的通知

栏目:通知发布时间:2022-07-06浏览次数:237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彰我校学工团队在学校学生工作和卓越育人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秀的成绩和昂扬的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表彰奖励管理办法》和《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专项奖设置方案》相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优秀服务奖评选,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学生工作优秀服务奖包括个人奖和集体奖,其中个人奖评选名额不超过15人,集体奖名额不超过10个。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服务奖(集体):承担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职能的学部(书院、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

(二)优秀服务奖(个人):全校专兼职从事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等事务工作的辅导员、学部(书院、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服务奖(集体)评选条件:

1.组织开展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等事务工作,成效突出。

2.尤其在学生职业发展(毕业生就业、选调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育人、学生档案管理等工作上有亮点特色或进步明显。

3.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驻扎一线,团队表现突出。

(二)优秀服务奖(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爱岗敬业,关心学生成长成才,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切实有效开展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事务性工作,尤其在学生职业发展(毕业生就业、选调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育人、学生档案管理等工作上有亮点特色。

3.申报参评人员需参与学生工作满3年,在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实绩突出,特别在2021-2022学年成效显著。

4.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担当有为,勇于奉献,冲锋在前。

四、评选程序

722日前,各单位可根据本通知所列评选条件排序推荐本单位12名参评人员。参评人员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院系级党组织或职能部门公章后将电子版(PDF版)至学工部邮箱xgdw@admin.ecnu.edu.cn

8月中旬,学生(研究生)工作处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后报学校表彰奖励委员会审批。

联系人:李源源、李燕

联系电话:62232432

特此通知。

学生(研究生)工作处

202274


附件1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优秀服务奖(集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主要工作实绩(20212022学年工作成效)

(简述申报单位工作成效,建议不超过1500字,可附页)

















审批意见






学生(研究生)工作处

年 月 日

注:本表请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可附页。

附件2

2022年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优秀服务奖(个人)申报表

姓  名


单位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

职  务


现任职务/职级


从事学生思政工作起止年月


主要工作实绩(20212022学年工作成效)

(简述主要工作实效,建议800字以内,可附页)


























本人荣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情况

2021年以来)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指导学生集体荣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情况2021年以来)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授予单位

备注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院系级党组织或职能部门(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研究生)工作处审批意见


注:本表请正反面打印,事迹材料可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