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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现有辅导员队伍中调配专职辅导员 调入经管书院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发布时间:2017-07-27浏览次数:1121

各单位: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华师委【20172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经管书院专职辅导员缺编现状,现面向有关学部(书院、院、系、所)专职辅导员开放岗位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申请岗位

经管书院专职辅导员(1名)。

二、申请人员条件

我校目前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原则上申请人所在单位专职辅导员数超过《实施办法》核定的编制数。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7815日。

四、工作程序

有意向的辅导员可自行提出申请,填妥附件《校内学生岗位报名申请表》,发送至学工部李燕邮箱(yli@psy.ecnu.edu.cn)。

学工党委、学工部综合考虑人选状况,分别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与经管书院意见,确定人选后,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特此通知。

  

学工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727

校内学生岗位报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