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华师委【2017】2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经管书院专职辅导员缺编现状,现面向有关学部(书院、院、系、所)专职辅导员开放岗位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放申请岗位
经管书院专职辅导员(1名)。
二、申请人员条件
我校目前在岗在编的专职辅导员,原则上申请人所在单位专职辅导员数超过《实施办法》核定的编制数。
三、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
四、工作程序
有意向的辅导员可自行提出申请,填妥附件《校内学生岗位报名申请表》,发送至学工部李燕邮箱(yli@psy.ecnu.edu.cn)。
学工党委、学工部综合考虑人选状况,分别征求申请人所在单位与经管书院意见,确定人选后,再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校内调动手续。
特此通知。
学工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