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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评比表彰的通知

栏目:通知发布时间:2017-05-22浏览次数:1501

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资助育人工作,学校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评选条件

1、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10个):指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在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困难生认定、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中组织到位、管理规范,并具有一定工作特色和创新,表现突出的实体单位。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20人):在学生资助各项工作中积极主动关心学生,工作落实到位,有一定突出表现的院系与职能部门的资助工作人员,其中资助中心、财务处、校基金会可各推荐1人。

3、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标兵(20人):存在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够在国家、学校或社会的各项资助政策帮助下,通过多种渠道,努力实现自我解困、自强自立,且学习成绩良好,有较为典型事迹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并从入围自强之星的专家评分排名前10名学生中产生3名“自强之星标兵”。

4、公益之星及公益之星标兵(20人):热心社会公益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具有较为典型事迹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并从入围公益之星的专家评分前10名学生中产生3名最佳“公益之星标兵”。

5、资助工作优秀论文(10篇以内):在各类期刊公开发表的学生资助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专著、编著、指导教材。


二、申报评比程序

1、各奖项应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表格。申报表格填写完成并由实体单位、职能部门盖章后,递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表格填写的要求已经在附件表格中注明,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评委会,进行各项目评选。

3、对拟获奖单位或个人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最终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请同时提供纸质与电子表格。

   表格提交截止时间:201762 1600

2、电子表格提交邮箱:详见各项目评比表格。

纸质表格提交地点: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304

中北校区大学生中心502

联系人:田老师 54345122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522

附件:各项目参评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