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的资助育人工作,学校将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先进评比表彰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评选条件
1、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10个):指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在学生资助各项工作(困难生认定、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中组织到位、管理规范,并具有一定工作特色和创新,表现突出的实体单位。
2、学生资助工作先进个人(20人):在学生资助各项工作中积极主动关心学生,工作落实到位,有一定突出表现的院系与职能部门的资助工作人员,其中资助中心、财务处、校基金会可各推荐1人。
3、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标兵(20人):存在家庭经济困难,但能够在国家、学校或社会的各项资助政策帮助下,通过多种渠道,努力实现自我解困、自强自立,且学习成绩良好,有较为典型事迹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并从入围自强之星的专家评分排名前10名学生中产生3名“自强之星标兵”。
4、公益之星及公益之星标兵(20人):热心社会公益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具有较为典型事迹的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并从入围公益之星的专家评分前10名学生中产生3名最佳“公益之星标兵”。
5、资助工作优秀论文(10篇以内):在各类期刊公开发表的学生资助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专著、编著、指导教材。
二、申报评比程序
1、各奖项应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表格。申报表格填写完成并由实体单位、职能部门盖章后,递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表格填写的要求已经在附件表格中注明,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评委会,进行各项目评选。
3、对拟获奖单位或个人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最终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请同时提供纸质与电子表格。
表格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 16:00
2、电子表格提交邮箱:详见各项目评比表格。
纸质表格提交地点: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304
中北校区大学生中心502
联系人:田老师 54345122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5月22日
附件:各项目参评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