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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辅导员网上测评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发布时间:2018-05-03浏览次数:42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华师委(201723号),为深入推进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辅导员测评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学工党委、学工部于近期开展2017-2018学年专兼职辅导员网上测评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不含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且在2017-2018学年在岗工作半年及以上。

  

二、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包括职业素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组织建设、学生事务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及特色和创新工作等,以辅导员学年工作为依据,重点测评工作实绩。

  

三、测评标准

测评结果分优、良、中、及格、差等5级。各等第参照标准如下:

优(90-100分):思想政治素质高,能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优良的师德,能出色地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受学生好评。

良(80-89分):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较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能较好地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学生评议均较好。

中(70-79分):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能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学生评议一般。

及格(60-69分):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基本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基本能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和学生评议一般。

差(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履行辅导员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方面存在不足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四、测评方式

本测评采用网上测评,依托“辅导员测评系统”进行。

1、测评对象参照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填写并上传《个人测评登记表》。

2、测评采用学生评价、院系评价、职能部门(大学工)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所占比重分别为60%30%10%。测评主体为:测评对象在2017-2018学年所带的全日制学生;测评对象所在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也可包含所在单位其他相关分管领导,具体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确定);与测评对象工作关联度较高的8位大学工工作人员(学工部机关、就创中心、资助中心、心理中心、校团委,应包含2个及以上的部门,由测评对象根据自身工作情况确定人员)。

  

五、时间节点

1511日前,烦请各院系填写附件表格所列信息,回复至xgdw@admin.ecnu.edu.cn。学工部随后完成信息导入。

2515日前,测评对象登录“辅导员测评系统”(fdykh.ecnu.edu.cn,跳转至公共数据库页面,使用公共数据库用户名、密码登录),上传《个人测评登记表》。

3517 -25日,测评主体登录“辅导员测评系统”,点击“进行测评”,进行打分测评。

4526-29,学工部进行补测、数据处理和综合评定,并将测评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六、联系人

测评过程如有相关问题,请与唐婧琦、赵博、李燕联系。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辅导员测评网上测评操作流程图.docx

  

学工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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