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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栏目:通知发布时间:2018-03-16浏览次数:68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我校现启动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申报推选。

推选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与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二年内不再参与推选。

  

荣誉授予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授予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入围荣誉称号。

  

报名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在学习宣传贯彻过程中实际效果突出,能够有效发挥引领作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

          5.近三年连续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参与推选时在辅导员岗位上。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辅导员、副书记(自荐),组织推荐和他荐的辅导员、副书记在323日前提交报名表和相关申报材料(以上材料参照通知要求)至李燕的邮箱,yli@psy.ecnu.edu.cn。学工党委将根据自荐、组织推荐等情况推荐1人上报参评。


具体通知及报名表等,请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http://www.moe.edu.cn/srcsite/A12/moe_1407/s3017/201803/t20180315_330163.html

联系人:李燕。

学工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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