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新中国成立的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立德树人,攀高行远。作为新中国第一所社会主义师范大学,学校始终秉承“智慧的创获,品性的陶熔,民族和社会的发展”这一崇高大学理想,恪守“求实创造,为人师表”的校训精神,围绕“育人、文明、发展”责任使命,重点实施教育教学创新引领、学科科研优化提升、国家战略精准对接工程,聚焦“教育+”、“生态+”、“健康+”、“智能+”、“国际+”五大行动计划,为实现“建教育强国”和“以教育强国”的光荣事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16名,纳入学校正式编制。
二、应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我校学科专业设置相关的学历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8月1日以前取得硕士学历与学位证书),身心健康,仪表端庄,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一般应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境外高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善于做学生工作,能够与国际学生沟通交流,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曾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者优先。少数民族应届优秀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
1.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2日(周五)晚24:00,有意者须在报名网站填写应聘信息,网站地址:http://www.xgb.ecnu.edu.cn/ryzp/login.asp。需先注册账号,再填写个人简况和应聘信息,填写本人经历时必须真实完整。
2.应聘后,请关注系统中“招聘单位审批意见”显示结果,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具体笔试、面试日期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实习通过,政审、体检合格,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4.应聘时存在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不适应录用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电话:021-62232432、54345495,邮箱xgdw@admin.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
学生工作党工委、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