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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华东师范大学学生档案工作先进评比表彰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18-11-19浏览次数:515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档案工作,提高学生档案工作水平,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档案工作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评选条件

(一)学生档案工作先进单位(10个):

1、重视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2、熟知学生档案相关工作办法及规定并能配合学生档案室开展相关工作;

3、明确本单位学生档案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并有明确的管理机制;

4、重视学生档案的安全性,并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5、积极参与学生档案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培训活动。

(二)学生档案工作先进个人(15人):

1、热爱学生档案工作;

2、熟知并能认真执行学校有关学生档案工作的办法规定,积极参与各项学生档案相关活动;

3、积极主动做好学生档案工作,做到档案材料收集完备,归档及时,并能积极主动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配合学生档案室,为学生排忧解难,并能督促学生了解并配合学校的学生档案工作;

5、积极配合档案室解决各种毕业生、退学、肄业及结业档案的滞留问题。

二、申报评比程序

(一)各奖项应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表格。申报表格填写完成并由实体单位、职能部门盖章后,递交学生工作部。相关表格填写的要求已经在附件表格中注明,请务必按照要求填写。

(二)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评委会,进行各项目评选。

(三)对拟获奖单位和个人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最终获奖的集体和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材料提交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81129日(星期四)

(二)申报表格电子版发至邮箱djdai@mail.ecnu.edu.cn

(三)纸质材料提交地点:

  闵行校区:办公楼212;中北校区:地理馆102

工作联系人:戴大坚   联系电话:54344862

  

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81119